疫情实物捐赠税务处理
〖壹〗 、疫情期间实物捐赠的税务处理主要分为企业与个人两类,具体如下:企业税务处理 税前扣除政策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 ,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若企业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应对疫情物品,同样享受企业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
〖贰〗、企业捐赠的税务处理 税前扣除政策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应对疫情的物品,同样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需注意 ,捐赠用途需明确用于应对疫情,且捐赠渠道需符合规定。
〖叁〗、疫情期间物资捐赠的税务处理主要分为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增值税及相关税费免征,以及申报方式三方面内容 。
〖肆〗 、疫情期间捐赠物资的税务处理方式如下:税前扣除政策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第10点规定 ,捐赠物资的税前扣除需分情况处理: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企业或个人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时全额扣除。
〖伍〗、会计处理不确认收入,计入“营业外支出”会计准则规定 ,公益性实物捐赠不确认为收入,直接通过“营业外支出 ”科目核算,但需按公允价值计算增值税。
收到疫情退税附加税会计分录
〖壹〗、收到疫情附加税退税的会计分录处理如下:收到疫情附加税退税时当企业收到因疫情政策退还的附加税(如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等)时 ,需冲减原计提的“应交税费”科目 。
〖贰〗、基本分录(退税不涉及以前年度损益) 收到退税款时,按实际到账金额冲减对应附加税负债:借:银行存款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或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二级明细) 若涉及多个附加税种,需分别计入对应二级科目 ,不得合并核算,清晰反映各税种退税情况。
〖叁〗 、收到疫情附加税退税时的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如果原来计提过所得税费用,并且此次退税与所得税相关,则会计分录为:注意:这种情况较少见 ,因为附加税退税通常不涉及所得税费用的调整。

疫情期间税收减免优惠政策有哪些?
〖壹〗、支持防护救治方面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于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所取得的工作补助及奖金,将免征个人所得税 。 实物福利免税:对于企业、单位下发的有关预防新型肺炎病毒感染的药品 、防护用品等实物,也将免除个人所得税。
〖贰〗、对于参与疫情防控的医务工作者及相关防疫人员 ,所取得的工作补助和奖金都会免征个人所得税。捐赠新冠肺炎疫情物资税费减免:捐赠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可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 。个人和企业捐赠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支出,均允许全额税前扣除。
〖叁〗 、疫情防治工作人员免税:政策内容:自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免征个人所得税。免税范围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 。
“抗疫“中单位捐赠税收优惠政策问答摘录
通过红十字会等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医用物资。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如武汉协和医院)捐赠医用器材。通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如武汉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捐赠生活物资(如方便食品)。汽车生产企业直接向疫情防治定点医院捐赠中轻型商用客车和小汽车用于防疫 。
疫情期间捐赠支出的税务处理
〖壹〗、疫情期间捐赠支出的税务处理方式如下: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的情形通过公益性渠道捐赠:企业或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 ,允许在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贰〗、疫情期间企业捐款的税务处理方式如下:会计处理方式企业发生捐款时,需通过“营业外支出——捐赠”科目进行核算。若以银行存款支付,会计分录为:借:营业外支出——捐赠贷:银行存款若以库存现金支付 ,则贷方替换为“库存现金” 。此处理方式适用于所有符合条件的捐赠行为,无论捐赠对象或途径。
〖叁〗、疫情期间捐款的税务处理主要包含以下方面:直接捐赠的税务处理企业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这意味着企业无需按常规比例限制扣除,可直接将捐赠支出全额计入当期损益 ,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